黎平县地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东南面,东经108。31’—109。31’,北纬25。41’—26。31’,是黔、湘、桂三省(区)交界及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区,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。东南面与湖南靖州、通道县及广西三江县交界,西南面与榕江、从江县毗邻,东北与剑河、锦屏县接壤。全县国土面积4441平方公里,辖25个乡镇、403个行政村、3086个村民小组。截止2006年,全县人口总数为515314人,男270998人,女244316人。其中少数民族437635人,侗族人口342986人,占总人口的66.6%,苗族人口79556人,农业人口476048人,非农业人口39266。是一个以侗族人口为主,侗、汉、苗、瑶、水等多民族杂居的县份,也是贵州省面积最大、人口最多的县份之一。
黎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